教育部 書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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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7月25日
發文字號:臺教人(二)字第1120072096號
速別:普通件
附件:行政院函、行政院令 附件一 附件二
主旨:行政院函以,112年6月7日修正公布之「交通部組織 法」、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」第5條、第7條條文、 「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」第2條、第5條條文及同日制定公 布之「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」、「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 法」、「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」、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 織法」、「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」及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組織法」,定自112年9月15日施行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依行政院112年7月20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3056號函辦 理,並檢附原函及行政院令影本各1份。
正本:部屬機關(構)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
副本:本部各單位(人事處除外)(含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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